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完成各項任務。
2.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街道工業,以及與居民密切相關的第三產業,指導街道經濟組織發展經濟,拓寬經濟活動的領域,為經濟組織提供服務,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經濟把街道建設成為經濟繁榮、文化發達、道德高尚、社會安定、生活方便、環境優美的社會主義新區。
3.負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管理外來流動人。
4.開展社區服務、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社區優撫、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婚姻登記工作,興辦社會福利及疾人福利事業,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職責范圍做好城市建設管理監察、計劃生育、愛國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環境保護、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作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防災救災工作。
7.維護老年人、婦女、青少年、兒童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保障少數民族的權益。
8.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促進居民委員會的依法建設和發揮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作用。
9.向市、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等事項。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疫情防控全力以赴。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街道黨工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講話精神以及市、區疫情防控辦的文件精神。一是成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最大限度地抽調街道30名工作人員下沉到各村(社區),共出動干部、黨員、群眾、志愿者近4000人(黨員先鋒隊29支,群眾志愿隊29支),設卡哨點2700個,檢查人數近5萬人;二是制作宣傳標語1300多個,發放紙質宣傳資料4.4萬份,進行網絡宣傳119次、廣播宣傳84次,發放口罩近5萬個,發放體溫計148個,消殺面積近500萬平方米。三是疫情期間,取消或延期舉辦宴席共110余起,在農村地區設置垃圾桶90多個,關閉娛樂場所17家,關閉酒店和農家樂7個。四是加強人員管控追蹤,源頭管控到位。開展五次地毯式排查,及時統計上報各類報表,配合區級部門做好重點人員的摸排、上報、管控、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的隔離、觀察及核酸檢測等。嚴格落實進出人員登記備案制度,及時掌握轄區流動人員行程軌跡,掃健康碼及疫情防控行程卡,全面摸清隔離由中高風險地區來(返)斌人員。
2.經濟質量穩步提升。2020年完成規上工業總產值1814777.21萬元;規上服務業營業收入100821.8萬元,同比增幅7.37%,完成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1687萬元,同比下降3.4%。第四次經濟普查工作,已核實單位數608個,其中規上企業62個,個體1514戶。
3.精準施策,脫貧攻堅成效顯著。一是扎實開展好
兩不愁三保障“回頭看”、“回頭幫”工作,實現貧困戶穩定脫貧增收。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脫貧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的要求,全體干部撲下身子深入一線,逐村逐社開展好感恩教育、一戶一策、就業、產業、安全飲水、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建設、集體經濟、民政資金投入、防返貧資金投入、扶貧保等,共享受易地搬遷119戶、實施貧困戶危房改造136戶、享受環境整治提升68戶、享受五改208戶;二是貧困村累計集體經濟收入已達到393115元。6個貧困村通過勞務公司提供服務、土地租金、入股分紅等方式收到集體經濟收入110200元;三是加大各項基礎設施建設,著力鞏固貧困村退出成果,按照“四議五公開”的程序申報扶貧項目,共使用財政資金7138.0357萬元,做到每個扶貧項目均要有貧困村貧困戶受益,并建好帶貧減貧機制。在住房、交通、水利、民政、教育、就業等方面增加了各項投入,確保了村“一低五有”穩定鞏固發展;四是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各類問題整改措施。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自查;并成立問題整改領導小組,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實,尤其是重點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監督,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任務。提升貧困群眾幸福指數,構建了穩定的脫貧長效機制。
4.夯實基層組織,積極推進黨建發展。一是以學習宣傳貫徹
5.落實監督責任,強化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一是嚴壓“兩個責任”,推動管黨治黨真落實,做到層層明確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通過集體談話、點對點談話提醒、約談等方式,督促村“三職干部”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履職盡責,規范履責;二是認真辦理信訪工作,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受理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17件,初核問題線索16件,函詢1件,受理數量是2019年同期的60%;三是從嚴開展執紀問責,高壓態勢繼續保持。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我們重點對扶貧領域、三資管理、
6.改善民生,增強群眾幸福感。一是落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75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336人;扶貧補貼11人;已為10名殘疾人發放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已為69名殘疾人發放適配輔助器具;給予15名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藥物救助;15名貧困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全年已為6名智力、腦癱兒童康復實施了救助;二是對17個村(社區)79戶(110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開展節日走訪慰問活動。走訪慰問失獨家庭50戶(68人)、獨生子女傷殘家庭29戶(42人),深入了解其家庭生產、生活情況,為其送上了節日慰問金、慰問品共計5.95萬元;三是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情況下,積極組織農民工返崗列乘坐人員35人,并組織化工園區就近務工245人。截止11月底參保285人,追繳死亡冒領、重復領取養老保險人數152人,死亡注銷、參保終止人數345人,個人信息變更人數258人,辦理就失業證255人,困難認定348人,社保生存驗證1820人,處理農民工討薪案件75件,解決用工糾紛35人次。
7.增強意識,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一是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本年度按政策補助兌付退耕還林面積847.11畝,涉及農戶923戶,補助兌現金額116058.00元,其中涉及貧困戶27戶。結合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在公路沿線新造經果林1175畝,春秋兩季義務植樹1.3萬株,參加人數14795人,召開防治森林病蟲害會議25余次,發放宣傳手冊0.5萬余份,對轄區內范圍內28000余畝松樹森林進行普防普治,除治松材線蟲病疫木4萬余株;二是對轄區畜禽實現網格化管理,建立了疫情排除日報告長效機制,對10.5萬只家禽、0.53萬頭生豬、0.65萬只牛羊分別開展了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牲畜口蹄疫等疫苗的強制免疫初免和加強免疫,對有畜禽養殖農戶的26個村(社區)、152個社集中開展了4次防疫“大消殺”活動,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和狂防知識宣傳,免疫注射犬只1148只,宣傳活動4次,發放資料4000余份。農村犬只狂犬病疫苗應免率達95%、狂防知識知曉率達100%。三是農業結構調整有了新的突破,對龍坪、橋壩等村發展大棚蔬菜100余畝;中心城區周邊農作物種植業結構調整1397畝已全面完成,其中種植柑橘(耙耙柑)1177畝、發展小龍蝦100畝、牛蛙122.23畝。街道辦推廣優質稻4200畝,優質率達95%。落實農業政策性保險情況:全街道辦參保交費共落實金額45687.69元,落實大春作物因受災上報理賠情況:玉米受災面積52.13畝,共138戶,水稻受災面積221.47畝,共239戶,落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8336戶,面積15423.13畝,其中非農征占用地涉及8個村,723.39畝,申報農機購機補貼75臺,補貼金額2.57萬元。
8.社會治理穩定有序,綜合治理有序開展。截至目前,完成各類信訪件67起85人次,認真落實《信訪條例》修訂實施15周年宣傳活動,懸掛各類標語橫幅10余副,大小宣傳活動20余場次,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人民群眾依法信訪,理性維權意識得到明顯增強。扎實開展省委巡視組交辦件化解工作,今年又簽訂息訴息訪2件,及時高效化解的2件歷史遺留信訪事項;二是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按時開展涉毒場所排查,認真開展禁毒宣傳月活動,扎實開展原毒物禁種踩踏工作,及時組織禁毒宣傳活動,制作禁毒展板3塊、宣傳橫幅30余副、發放宣傳資料2500余份;三是消防安全宣傳進社區5次,演練進企業4次,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3次,共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600余份;消防安全橫幅80副,共張貼消防、安全標語200余份,召開消防安全專題會議11次,發放消防安全宣傳資料5000余份。全年對轄區企業進行消防安全檢188次,對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35份,現已完成整改27家。
二、機構設置
(一)機構情況,達州市達川區斌郎鄉人民政府2020年獨立編制機構數9個,獨立核算機構數9個,包括政府機關、財政所、文化站、廣播站、計劃生育機構等各1個和農口4個,與上年相比沒有變化。
(二)人員情況,包括當年變動情況及原因。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斌郎街道辦事處2020年末共有在編人員102人,與上年相比減少1人,即農業事業運行減少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3,832.33萬元。與2019年3,648.73萬元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83.6萬元,增長5.03%。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調資及隨著人員支出增長引起的住房公積金繳費增長,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員變動與農林水支出項目減少等綜合因素的結果。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3,832.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74.47萬元,占93.2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7.86萬元,占6.7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3,832.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92.36萬元,占78.08%;項目支出839.97萬元,占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0;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832.33萬元。與2019年3,648.73萬元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83.6萬元,增長5.03%。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調資及隨著人員支出增長引起的住房公積金繳費增長,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員變動與農林水支出項目減少等綜合因素的結果。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74.4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3.27%。與2019年3,512.84萬元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61.63萬元,增長1.75%。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調資引起。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74.4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55.88萬元,占32.34%;公共安全支出(類)支出25.00萬元,占0.7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38.51萬元,占1.0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28.93萬元,占9.20%;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262萬元,占7.33%;節能環保支出(類)支出60.00萬元,占1.68%;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136.90萬元,占3.83%;農林水支出(類)支出1,375.77萬元,占38.49%;交通運輸支出(類)支出27.50萬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163.98萬元,占4.59%。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3,574.47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會議(項):支出決算為1.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政協事務(款)政協會議項):支出決算為1.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926.31萬元,完成預算100.00%,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03.5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支出決算為20.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支出決算為4.00萬元,完成預算100%,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76.07萬元,完成預算100%,紀檢監察事務(款)大案要案查處(項)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預算100%,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6.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0.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支出決算為11.61萬元,完成預算100.00%,體育(款)群眾體育(項):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廣播電視(款)廣播(項):支出決算為23.9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22.25萬元,完成預算100.0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9.3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支出決算為60.61萬元,完成預算100.00%,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為87.8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支出決算為36.93萬元,完成預算100.00%,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支出決算為8.34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7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5.衛生健康(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支出決算為78.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支出決算為0.96萬元,完成預算100.00%,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機構(項):支出決算為66.54萬元,完成預算100.0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49.05萬元,完成預算100.0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6.78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支出決算為60.67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6.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污染防治(款)水體(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退耕還林還草(款)其他退耕還林還草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0.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支出決算為106.9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0.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8.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03.71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支出決算為13.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業農村(款)農業結構調整補貼(項):支出決算為45.20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業農村(款)農村道路建設(項):支出決算為9.50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業農村(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支出決算為4.39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支出決算為8.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支出決算為145.07萬元,完成預算100.00%,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支出決算為7.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水利(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1.73萬元,完成預算100.00%,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水利(款)防汛(項):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水利(款)抗旱(項):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水利(款)農村人畜飲水(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扶貧(款)扶貧貸款獎補和貼息(項):支出決算為1.67萬元,完成預算100.00%,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支出決算為96.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支出決算為765.49萬元,完成預算100.00%,農村綜合改革(款)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補助(項):支出決算為139.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9.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支出決算為27.5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5.34萬元,完成預算100.0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128.64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Z01-1表,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992.3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43.6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經費648.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07表,根據本部門實際支出情況羅列全部經濟分類科目。)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預算96.7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壓減“三公”經費開支。
(注: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00萬元,占96.7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0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0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3.00萬元,完成預算96.7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與2019年持平。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3.00萬元,主要用于黨委、政府(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41批次,56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257.86萬元。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4.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8.02萬元,完成預算100.00%,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環境衛生(項):支出決算為136.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支出決算為49.84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0.00萬元,完成預算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斌郎街道辦事處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48.76萬元,比2019年616.36萬元增32.40萬元,增長5.26%。主要原因是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支出有所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斌郎街道辦事處辦公設施設備共計215.63萬元,無公務車輛。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會議(項):指反映各級人大
10.政協事務(款)政協會議(項):指反映各級政協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等專門會議的支出。
1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2.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支出。
13.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反映各級政府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4.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5.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指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6.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7.紀檢監察事務(款)大案要案查處(項)指反映查處大要(專)案的支出。
18.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指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0.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22.體育(款)群眾體育(項):指反映業余體校和全民健身等群眾體育活動方面的支出。
23.廣播電視(款)廣播(項):指反映廣播電臺、廣播發射臺、廣播轉播臺及有線廣播站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5.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6.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指反映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給予的崗位補貼支出。
27.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28.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指反映用于義務兵優待方面的支出。
29.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出。
30.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31.衛生健康(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32.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指其他公共衛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33.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機構(項):指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計劃生育機構的支出。
3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咒醫療補助經費。
36.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
38.污染防治(款)水體(項):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處理、水污染防治、湖庫生態環境保護、水源地保護、國土江河綜合整治、河流治理與保護、地下水修復與保護待方面的支出。
39.退耕還林還草(款)其他退耕還林還草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還林還草方面的支出。
4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待方面的支出。
41.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4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待方面的支出。
43.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指反映用于病蟲害及疫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種保藏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44.農業農村(款)農業結構調整補貼(項):指反映政府對農業結構調整給予的補貼。
45.農業農村(款)農村道路建設(項):指反映用于農村公路、鄉村道路建設方面的支出。
46.農業農村(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指反映按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的補助支出。
47.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48.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49.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指反映病蟲害等有害生物災害、野生動物疫病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50.水利(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1.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指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事業單位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進行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規劃,水量分配方案、節水以及相關標準的制訂及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資源高度,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取水許可、江河湖庫及水源地保護監管,水資源公報發布,基礎資料整編,水量高度,節約用水、設備食品運行維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資源論證,地下水資源管理,超采區治理和保護,用水定額管理,水務管理和各項保護管理等。
52.水利(款)防汛(項):指反映防汛業務支出。有關事項包括防汛物資購置管護,防汛通信設施設備、網絡系統、車船設備運行維護,防汛值班、水情報汛、防汛指揮系統運行維護、水毀修復以及防汛組織(如防汛預案編制、檢查、學習、宣傳、會議等)汛期調用民工及勞動保護,水利設施災后重建,退田還湖,蓄滯洪區補償、水情、雨情況、決策支持,防汛視頻會商,應急度汛,山洪災害防治等。
53.水利(款)抗旱(項):指反抗旱業務支出。有關事項包括旱情及報旱,抗旱預案編制修訂,抗旱物資購置管護,抗旱設施設備運行維護,抗旱應急水源建設以及對各級抗旱服務組織的補助等。
54.水利(款)農村人畜飲水(項):指反映用于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待方面的支出。
55.扶貧(款)扶貧貸款獎補和貼息(項):指反映用于農村貧困地區扶貧貸款的獎補和貼息支出。
56.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57.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反映各級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安排的村級組織運轉獎補資金。
58.農村綜合改革(款)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補助(項):指反映各級財政對農村綜合改革示范點、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補助支出。
59.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指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6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4.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5.“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